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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钢偷盗车辆油料行为的处理通报
发布时间:2012/9/17 浏览:1639次
2012年9月3日早5时11分,二公司204车队驾驶员李钢从20路停车场东围墙翻墙进入停车场内,用从家中携带的油管从自编号3377车油箱内抽出柴油25升。5时20分,李钢携带装有25升柴油的油桶从东围墙跳出,在墙外等人时被总公司稽查大队当场抓获。在调查过程中李钢对盗窃总公司柴油一事供认不讳。
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料管理 堵塞油料流失漏洞的通知》规定,总公司决定对李钢进行罚款壹万元的处理,并再次重申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各基层公司、车队要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培训和管理,加大自查自纠及日常检查、考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打击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总公司广大职工要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于那些胆大妄为、抱有侥幸心理,妄图偷盗企业票款和油料等生产物资的人员,总公司将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欢迎广大职工对此类问题进行举报。
三是总公司稽查大队要采取不同形式对违反营运组织和营运纪律的违规问题、偷盗企业票款和油料等生产物资的违纪行为进行严格稽查,并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力度,以保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